安庆市市政工程办理处成立于1956年,副县级工作单位。其主要责任:担任市区市政设备(包含主干道、排水管道、桥涵、路灯、泵站等)办理和保护作业;担任依法办理占用、发掘主干道的批阅和修正作业;担任市区路灯等城市照明设备办理和日常保护作业;担任市区排水泵站等配套设备办理和保护作业,承当市区排涝使命;担任市区排水答应日常办理作业。现在,单位内设政秘科、计财科、综管科、工程科、排水科5个功能科室,下辖安庆市路灯办理所、安庆市排水所、安庆市市政干道维护所3个底层单位。
在处领导的刚强领导下,整体市政干部职工忠实履行责任,为安庆市经济建造和社会工作的开展做出了有力奉献,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必定。近年来,先后取得省委省政府“安徽省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先进集体”、“全国乡镇市政维护演示设备奖”(新河泵站)、“安徽省园林式单位”、“安徽省安康杯比赛优胜企业”、全省住宅和城乡建造体系“第二届文明单位”和“第三届文明单位”、全省住宅和城乡建造体系“思想政治作业先进单位”、安庆市委、市政府“创立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安庆市委组织部“全市底层党组织标准化建造演示点”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