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每一个城市的建筑行业而言,它的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是十分重要的,那一般的市政设施建设工程会涉及到哪些工程呢,详细的细节内容包括哪些呢,这是大家都是不太熟悉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
综述: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
常见的城市道路、桥梁、地铁、地下管线、隧道、河道、轨道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等工程,又比如与生活紧密相关的各种管线:雨水,污水,给水,中水,电力(红线以外部分),电信,热力,燃气等,还有广场,城市绿化等的建设,都属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范畴。
为使定额贯彻执行,凡定额中需要各地主管部门进一步具体确定的量或补充项目,均应逐项加以解决。
1.定额工期是按照一般地区条件编制的,各地区能够准确的通过本地具体条件对定额工期水平作适应调整。对定额范围以外而本地常见项目,应自行编制补充定额。
2.关于各种各样的管道工程计算工期的限额长度,定额只给出一个范围,各地应根据本地区施工设备能力,技术力量和实际可能,确定具体的限额长度值,做为计算标准。
1.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2.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
(2)要将工期定额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转发市政公用工程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银行等单位,必要时可召开交底会或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1.在某些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合同工期需要变动时,施工公司要有正式报告,建筑设计企业同意后,方可调整总工期。如有争议,由主管部门裁定。
2.对于需要压缩工期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审定,在确认有保证质量、安全施工和必要的工程措施费用后,方可签订合同工期,由于不适当地压缩工期,造成质量下降或出现质量与安全事故时,必须追究签约人的责任。
3.对于两项或两项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同时交叉施工的工期应以定额为基础,编制综合项目、合理交叉施工进度计划或综合施工网络图,取关键线路工期或工期最长的单项工程工期乘以1.1~1.3的系数。
4.凡在承包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中执行经过审定的工期者,可依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工期奖惩办法,奖惩标准以合同工期为准,每提前一天或拖后一天,奖或惩金额均为工程建设价格的万分之一至二,但奖惩金额不允许超出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三。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包含哪些工程的内容,一般而言,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如果您还有别的问题可上法律快车网站。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和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检验评定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工程质量的法定标准是:1、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2、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
市政工程包括:道路交互与通行工程、河湖水系工程、地下管线工程等,市政是指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园林、道路
市政工程三级资质要的条件有,企业净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具有不少于5人的专业注册建造师;具有不少于30人的中级工以上
摘要:当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模式而被广泛采用。近年来,一些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管理中推广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但
一九九四年十月一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设施管理,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
竞标不参加在公告后能知道中标价。竞争性谈判谈判期间不可以公开每个投标人的价格,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做谈判,但在结束
投标投诉期是10日之内。依据我国有关规定法律的规定,投标活动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质疑要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提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内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企标和国标的区别是:企标是在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方面的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由企业制定;国标是在国家围内适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和技术进步的标准
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后可以开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定标和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工程即可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