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渝05破申790号民事裁决,受理请求人四川易初明通工程机械维修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对被请求人重庆市公路工程(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重庆公路工程集团)的破产清算请求。
重庆公路工程集团始创于1978年10月1日,现注册资本53061万元。运营规划:承揽与其实力、规划、成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建设项目,对外差遣施行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壹级,市政共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揽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揽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揽壹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备)专业承揽壹级,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揽贰级,地道工程专业承揽贰级,修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叁级(以上规划按资质证书核定事项从事运营);出售陶瓷制品、五金、涂料(不含风险化学品)、修建材料(不含风险化学品),自有房子租借,自有施工设备租借。
重庆公路工程集团建立以来,先后参加重庆市及周边省市很多高速公路建设备工和一、二级公路改扩建工程,以及城市道路、港口码头和堤防、房子建设项目的施工,并承当部分海外国家公路建设项目、住所建设项目施工。曾被评为重庆市修建行业先进企业、重庆市先进非公有制企业、重庆市开展开放型经济先进企业等。近年来,因运营管理不善及海外工程建设项目问题,公司运营逐步陷入困境。
法院检查以为,重庆公路工程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款,现已显着缺少清偿才能,具有破产原因,遂作出裁决,受理对重庆公路工程集团的破产清算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