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音讯,近来,四川庭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在施工现场进行装饰装饰作业时未运用浇水或许喷淋等降尘办法,被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罚款60000元。
据公告内容,2023年11月7日,该公司在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7号地块工程(3#地块)施工现场进行装饰装饰作业时,未运用浇水或许喷淋等降尘办法,违背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则,该规则要求施工工地在进行主体施工、土方施工、装饰装饰等作业时,应当运用浇水或许喷淋等降尘办法。有现场查看(勘验)笔录、现场违法相片、案子问询(查询)笔录等根据证明。
四川庭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背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八十条的规则,构成了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则,本机关决议对该公司给予一般处分,罚款人民币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