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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开展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违法违规排查整治_成功案例_欧宝彩票官网-欧宝平台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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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开展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违法违规排查整治

来源:欧宝彩票    发布时间:2024-07-14 14:16:48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监站,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期,在建筑市场日常监管中发现装饰装修工程、设施安装等专业工程未在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范围内,由建筑设计企业自行发包或单独分包给无相关资质的单位、个人承揽,独立发包的专业工程未按规定办理报监报建手续的问题突出,造成质量安全监管漏洞。为逐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消除隐患,打击房屋建筑工程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我局决定立即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次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违法违规排查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市(市本级及下辖各县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装饰装修工程、设施安装工程。

  (一)房屋建筑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装饰装修工程、设施安装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二)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中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部分,建筑设计企业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是否包含设计图纸全部内容。

  (三)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是否涉及专业工程分包;涉及的专业工程分包是不是合乎法律;专业工程的承包单位有没有相应资质;是否已经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办公室主任由黎国梁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违法违规排查整治工作。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月20日~2月28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发现由建设单位自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应当办理而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或承揽单位无相关资质的,要立即停止施工作业进行整改,待依法取得施工许可手续后方可复工。各县区的建设项目建筑设计企业自查整改情况,于3月1日前报各住房城乡主管部门,市直在建房屋建筑项目的建筑设计企业于3月1日前报市质安监站,并在现场留存一份备查。

  (二)监督检查阶段(3月1日~3月16日)。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全覆盖检查。市本级在建工程由市质安监站落实网格化巡查制度,根据责任管理区进行排查,各县区辖区在建工程由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排查。发现应当办理而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立即下发停工整改通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得复工,逾期未整改的移交城管执法部门查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质安监站排查整改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抽查。

  (一)压实建筑设计企业工程质量首要责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筑设计企业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的要求,建筑设计企业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发包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将根据《钦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列入失信信用减分信息记录。

  (二)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立即进行部署,把本通知精神传达贯彻到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督促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开展全面自查。对应当办理报建手续未办理的工程,指导和督促建筑设计企业落实整改,并于2022年3月1日前整改完成。

  (三)严格查处违法施工的行为。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检查,检查中若发现未按要求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设备安装等专业工程),要立即督促整改,加强跟踪检查。逾期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或拒不整改的,根据《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筑设计企业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移交城管执法部门查处。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市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将排查情况,填写《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违法违规排查整治台账》(见附件)于2022年3月25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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