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印发工程建造价格改革工作方案的告诉》(建办标〔2020〕38号),推动工程建造价格商场构成机制,推广投标人自主报价计价形式,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结合《关于加强房屋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投标活动办理的告诉》(闽修建〔2022〕3号),省厅安排编制了《福建省房屋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程计价细则》(下称“细则”),现予以印发。施行细则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依法有必要投标的项目,其他项目参照履行。
各级住宅和城乡建造主管部门要加强投标文件检查,对投标署理组织未依照我省相关计价规则编制投标文件的,催促改正并按规则归入信誉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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